7月7日,張家界市食藥監局對38000多瓶凈重12.5噸的啤酒進行了監督銷毀,經濟開發區市場秩序監督局見證了整個銷毀活動。 該啤酒系某酒廠2014年12月9日生產的,保質期360天,規格320ml/瓶。該酒廠由于經營不善,2014年12月31日已停止生產經營酒類食品,其管理人員也因陷入民事糾紛等原因1年多時間無法正常取得聯系,上述啤酒也因此被存放過期。 市食藥監局、經濟開發區市場秩序監督局通過摸排走訪,發現了相關情況。為消除食品安全隱患,嚴防該啤酒流入市場引發食品安全事故,市食藥監局王江華局長決定迅速處置。該局執法人員千方百計與該酒廠有關人員取得聯系,向其宣傳食品安全知識、法律法規。該酒廠負責人終于被該局認真負責的精神打動,承諾自愿將該啤酒在該局監督下進行銷毀。 |